兩招有效運用土地資源 (信報 A27)
作者:潘國城博士
過去兩年,社會各界對土地供應這個題目一直議論紛紛。當中,關於本港只用上 6.9%土地作 為住宅用途的說法,往往令大眾產生一種錯覺,認為香港仍有大量土地可供發展和建屋之用。 事實上,若我們把工商業用地、基建、道路、政府設施、休憩用地等一一計算在內,連同住宅 用地,香港已發展的土地大約已達 24%,至於其餘 76%的土地,亦非全數適合發展。
香港陸地面積雖達 1100 平方公里(0.01 平方公里= 1 公頃),但高高低低的山坡便佔去其中六 成;此外,二百多個島嶼大部分均是地勢不平、缺乏基建,難以發展。由此可見,真正適合用 作發展的平地其實相當有限,所以,本港一直採用密集式的城市發展模式,高效率的土地運用, 才能夠在有限的土地上持續發展。
明華大廈例子值得參考
面對缺乏土地建屋的困境,早前有人質疑:「為何不將 2300 公頃的政府空置土地用來建屋?」 對於這個提問,大家須要注意兩點:
一、這些空置的政府土地,大部分面積細小,難以容納大量人口,同時也未能根據城市規劃的 標準,為市民提供足夠的社區設施和休憩空間,發展為完善的住宅區。
二、我們不能今天就用盡市區每一吋空地,必須預留部分土地應付將來的社會需要,例如隨人 口變化而須增建社區設施或醫院等。這恐怕是更重要的考慮。
一、提升地積比率
其實,我們還有其他能夠有效運用土地資源的方法,善用或提升地積比率便是其中之一。這個 方法在籌劃舊樓重建的工作中,更是不容忽視的考慮,目前正在開展重建的筲箕灣明華大廈即 是一個好例子。明華大廈是房協於六十年代建成的一個多棟大廈的屋苑,數十年來,屋苑固然 陳舊,設施也落後於今天的標準,也不符合眾多年事已高的租戶的需要,房協於是決定把它重 建為一個綜合社區,重建的規劃盡用該處的地積比率,不但增加約三分之一的住屋單位數目, 還加入長者屋、相關設施及服務。由此可見,在重建舊區中審慎檢討地積比率,不但能夠改善 居住環境,更可以提高運用土地資源的效益。
二、土地作多用途發展
另一個能有效運用土地資源的方法,是充分利用土地作多用途發展。以「政府、機構或社區用 地」(GIC用地)為例,近年政府為了騰出更多土地興建房屋,積極地研究把GIC用地改作住宅用 地。其實,政府把GIC用地改變用途時,應考慮多用途發展的規劃,將大廈的高層用作住宅, 而大廈的低層則保留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用途,這種做法能夠善用土地之餘,更有助 於建構一個健康的社區。
最近,社會上還有另一個矚目的議題:「郊野公園應該用作其他發展嗎?」郊野公園不單是假 日遊玩的好去處,同時是一處值得我們珍惜的大自然資產和戶外教育場地;更重要的是,它是 本港供水系統的重要部分之一。郊野公園最初設立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為了保護香港的集水 區。
郊野公園肩負集水功能
在全港 24 個郊野公園當中,其中 11 個肩負著保護全港 17 個水塘集水區的重任,這 11 個公園 佔全部郊野公園用地的 69%,共 300 平方公里,組成了本港的降雨集水區網絡。雖然現時本港 的食水主要來自東江水,但過去三年,從這些集水區獲得的水,仍佔本港使用量的 11%至 27% 不等。
此外,水塘的另一個功能,是暫時儲存從廣東輸來、但尚未使用的東江水。若我們於郊野公園 進行任何建設,那麼位於公園內的集水區將難免受到污染,也就是說會污染水塘中的存水。
再者,廣東省經濟發展迅速、人口持續增長,省內對東江水的需求亦與日俱增;長遠來說,本 港亦須增加本地自主供水量,減少對東江水的倚賴。其實,水務署已著手研究興建海水化淡廠, 並預計 2020 年可投入服務,運作初期便可提供全港日常生活用水量的 5%。在本港正在設法增 加自主供水量的此時此刻,考慮發展郊野公園、破壞原有的降雨集水區網絡,明顯是不智的做 法。
全面審視土地使用策略
那麼,其餘不屬於供水系統、但佔郊野公園總面積 31%的土地呢?
隨著本港人口持續增長、市民對生活環境有不同期望時,我們可能終有一日須要考慮發展部分 郊野公園的邊緣地區,例如大嶼山南北兩邊的狹長地帶等。不過,只有在沒有其他可行的發展 方案下,我們才不得不走到這一步,顯然現在並未是時候。
我們的考慮始終是在人的需要和保護環境之間取得適當平衡,正如聯合國環境與發展世界委員 會的報告《我們的共同未來》中所言,可持續發展是:「既能滿足我們現今的需求,又不損害 子孫後代能滿足他們的需求的發展模式。」
政府為了增加土地供應,已經從多方面著手,包括積極發展新界東北及洪水橋新發展區、一些 優化土地供應策略,改善本港中、長期的土地供應。目前我們應該做的,是把注意力集中在這 些方案上,提供建設性的意見,讓這些方案能更加完善,順利推行,而不是把時間精力耗費在 未經深思熟慮的議題上,失去焦點。
同時,政府亦應該盡快全面審視本港的土地使用策略,在考慮人口政策、房屋政策和市民的住 房需求等因素後,制訂有效使用本港土地資源的整體策略,才能從根本入手,為日後的土地供 應作長遠打算。
2013 年 9 月 27日刊登於信報 A 版 2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