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地安置必須情理兼容 (信報 A28)
作者:劉百川
(引言)
近來甚嚣塵上的古洞北新市鎮、粉嶺北新市鎮以及坪輋/打鼓嶺新市鎮(簡稱東 北「三合一」發展)發展計劃的第一期諮詢由 08 年展開,各界反響並不算大,政 府第一期公眾參與報告表示,公眾普遍支持發展計劃和諮詢中建議的發展模式; 直至今年八月開展第三期諮詢時,政府突然在第二期諮詢的報告中宣佈放棄公私 合營模式,改用 4 百億公帑徵地。
與此同時,民情有明顯的改變,東北居民和社運人士多次發起示威,甚至拉隊到 政府總部抗議。由於批評者眾,第三期諮詢被逼推遲至本月尾才結束。
本文嘗試分析反對者的訴求,探討政府推行東北發展時的可行策略。
(內文)
就過往數星期的觀察,除了一些政治化的訴求之外,反對的聲音主要聚焦兩點: 1)不要發展新界,政府在市區還有大量的空置土地:2)不要搬遷,不要擾亂我 的生活。
空地哪裡尋
首先看看認為「不應該在新界發展」的論據。香港的人口陸續增加,為居民提供 更多、較合理的居所是大勢所趨。過去香港土地供應嚴重不足,令提供更多居所 的需要已是如箭在弦。反對計劃人士常說市區有大量空地(約 600 公頃),何以政 府任由市區空地丟空、「曬太陽」,偏要打擾新界東北居民的生活?這個數字其實 把市區與新界的定義混淆了。600 公頃,除了港島和九龍,也包括了沙田和荃灣。 根據地政署的資料,港、九空置住宅地事實上僅 200 公頃,而眾所周知,市區空 置地皮不少位置分散且面積狹小,難以迅速作有規模的發展,不符合新發展區須 提供多 150,000 人的居所的目標。 按照政府規劃,可發展面積共 533 公頃的三合 一新發展區將提供 52,000 個職位,不但為在本區生活的人提供本區就業機會,也 對改善新界北就業情況有重要貢獻。
新界寮屋緣起
上世紀 40 年代,香港人口急劇變化。日佔期內,大量居民逃離,人口只剩下約60 萬。戰後人口迅速回流,加上內地國共內戰,大量難民湧入香港,至 1951 年, 香港人口已增至 230 萬人,激增 3 倍。市區住屋嚴重短缺,而從內地來的新居民, 很多無法負擔市區住所的租金,部份人在市區的山邊和偏遠的新界地方,自行覓 地建寮屋居住,這造就了寮屋的興起。
政府當時無力安置新增人口,明知建寮屋者並無土地業權,建屋也不合法,卻無 計可施。1948 年全港市區及新界的寮屋人口只有 3 萬人,但 5 年後激增至 30 萬 人。1980 年代,政府推行全港寮屋普查及登記,讓寮屋居民獲得「上樓」資格, 將來可以遷入公屋,已登記的寮屋稱為臨時牌照屋,政府並表明以後再建的寮屋 不予承認。
然而,由於香港樓宇供應一直追不上需求,市區居住環境愈見狹小,湧到新界居 住的人愈來愈多,寮屋的出現也未曾停止。據審計署今年 5 月公佈的數字,去年 新界懷疑霸地個案多達 8,406 宗,較 08 年增加 15%。
必須理情兼顧
就報章報導所見,最近對新界東北的發展有強烈反對意見的,很多是非原居民。 他們不少居住在牌照屋或後來建造的寮屋,由於土地是租來的,也有是佔用政府 地的,當收地時,無論是私人參與的模式、或是政府徵地的模式,出賣土地的收 益均與他們完全無關,頂多是收到一些搬遷補償。發展對他們的影響至大。
這些居民有些是上一代遷入,已經落地生根,也有一些是近年才遷入;有些在此 地務農,也有些是嚮往鄉郊生活和寬敞的空間。由於沒有土地的業權,他們也知 道對土地不一定能長久使用。
可是,姑勿論這些人當地居所的合法性如何,他們已經在此地生活、經營生計。 要遷離就是經濟上和感情上的損失,開拓新發展區時必須善作處理。
事實上,這兩方面的損失並非完全不可補償的。首先,必須盡量保存居民原來的 社區網絡、鄰舍關係,安排原區安置。政府應該詳細解釋公共屋村的配套,讓居 民看到將來居住環境如何得到改善,更必須在安排現在居民搬遷之前,已經有建 成的公共屋村,讓受影響的人遷入,否則如果這些居民在搬離現址後幾年才回遷, 恐怕鄰居已經各散東西,保存社區網絡云云,就會只是空談。
區內務農的居民從事有機耕種,為市民提供假日農耕的活動,在今日香港農業式 微的年代找到一個生存空間,他們最重視的是如何可以繼續務農。東北發展區內 或附近地區的農地不少,政府是否可以研究在規劃中把一小部份留作將來租給希望務農者,讓他們繼續運作?當然這其中牽涉了基建配套(如道路、水電等), 但應該並不困難。原來務農者現在的居所可能就在農田旁邊,將來恐怕不能有同 樣的方便,但是權衡得失,最重要的是可以繼續發展目前的業務,繼續追求農耕 生活的理想。務農者遷離原來基地,重新開始,難免有所損失,政府應該及早拿 出遷耕和補償的具體政策來。在這方面的安排,政府其實可以作為發展條件之一, 讓發展商參與,為地區做出一些貢獻。
香港土地珍貴,農業很難有機會大規模發展,成為主要的經濟活動之一。但是檢 討農業政策、撥出部份土地,扶助較高增值的有機耕作,同時提供市民生活上的 一種教育和消遣,從香港整體利益來看,是一個很值得我們努力的方向。
2012年9月21日刊登於信報財經新聞A版2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