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地建廉價樓 政府應速定案 (信報 A24)
作者:劉百川
【前言】
自從「捐地為年輕人興建上車盤」的議題在 1 月初進入公眾討論空間之後,報章一直 追蹤事態發展,期間引發不少社會討論,互聯網的討論更是鬧哄哄。可是,到今天已 經差不多五個月,到底是否可以實施,政府還是沒有定論。
【內文】
只要在互聯網搜尋器輸入「四叔捐地」,相關條目超過 700000 條,可見這是過去幾個 月極為熱門的議題。有人認為,這是目前樓價高企、難以買樓困境中的一個轉機,如 果到時自己符合資格,一定會買;持這種態度的多是年輕人,包括了剛畢業的大學生。
難以架空城規會
不過,有人認為捐地者的目的,旨在為其公司在新界東北發展大量農地而鋪路;更有 意見認為,由於捐作興建廉價樓的土地由捐地者事先指定,如果政府接受,等於把城 市規劃權拱手讓予捐地者,讓捐地者主導城市規劃,變相架空由城規會把關的重要功 能。
這些反對意見一方面反映了市民對政府極具戒心、處處提防,另一方面顯示一般人對 城市發展的法定程序缺乏認識。
首先,發展東北的最後計劃如何,尚未公布。這個發展計劃於 1998 年已開始研究, 2008 年展開公眾參與活動,藉以把公眾意見納入規劃和設計之中。無論將來如何定案, 政府均有一個完整的全盤計劃,不應、也不會因捐地者捐出小量土地而改變整體策略, 從而向某地權擁有者傾斜,否則是對公眾不負責,也是對其他地權擁有者不公,相信 捐地者也不會有這樣不切實際的期待。
至於「接受捐地會造成捐地者主導城市規劃、架空城規會功能」的說法,卻是對土地 發展的法定程序缺乏理解。
假設政府最終接受捐地,不管是否用作興建年輕人上車的青年居屋,也會根據當區的 整體規劃需要,挑選合適的地段興建;況且捐地者列出不同地段予政府挑選,如何挑 選最合公眾利益,權在政府。此外,任何土地改變用途,無論是私人倡議,或是政府 計劃,均須向城規會申請。
東北新發展區的土地本來主要就是農地,將來根據整體規劃,其中須要改變用途的農 地,無論是政府全面收地發展,或是部份與私營企業合作發展,都必須經過向城規會 申請的程序,在規劃上滿足改變用途的合適性,在交通、生態和其他多方面的評估也必須達到應有條件,才能獲得城規會批准,不會因為是捐出的土地就會有不同的待遇。 正如城規會副主席黃遠輝日前表示,城規會不是橡皮圖章。
政府態度畏首畏尾
教人興歎的是,政府面對一個本可解決部份置業需求的機會卻一直畏首畏尾,猶豫不 前。檢視報章報道可見,1 月初開始有捐地之說,政府到 2 月下旬才表示會積極考慮, 大前提是不損害公眾利益和城市規劃;再過一個月,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優化土地 供應策略」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活動的記者會上稱,當局對任何增加土地供應的建議均 持開放態度,對有個別發展商提出的建議,發展局會積極考慮。
當時有消息透露,原先建議捐出可建一萬個單位的農地,政府只會購入一半、即大約 五千個單位的土地,並預計數天內政府把有關文件送予捐地者。只是到現在又已蹉跎 兩個月,還未聽到任何官方消息,反而傳媒有聞擬建單位再減為大約一千個。難怪一 名剛大學畢業的年輕人在網上撰文表示,眼看政府遲遲未能作出定案而感到失望,認 為「政府的反應實在是落差很大」。
東北發展的執行模式無論是政府全面收地,或是糅合公私營合作的模式,將要花費極 長時間理順土地所有權的相關事宜。
全面收地可能引致漫長的法律糾纏,公私營合作也可能因改變農地用途而涉及補地價 議價過程,過程需時冗長。
凡事總有第一次
今天有人提出捐地,則可跳過上述關卡,為政府提供急需的、可以迅速運用的土地。 此外,如果坊間傳言屬實,提供政府選擇的土地部份已有基建設施,只待城規會批准 改變土地用途,即可立刻建造,盡快投入市場,滿足部份人所需,正正符合政府現在 見縫插針的策略。
私人捐地是前所未有的事,政府可能因而裹足不前。其實,如果未有任何先例的事就 不敢嘗試,我們就會失去很多機會,政府應該從速作出決定,回應市民訴求。
如果政府審時度勢,認為在目前的政治環境必須避嫌,也應盡快作出決定,別讓這個 議題在社會繼續糾纏不清,甚至衍生更多影響發展東北的意見,讓這個為超過十五萬 香港市民提供住房的計劃再次耽擱。最重要的是,2022 年必須讓首批居民遷入新發展 區!
回應市民置業需要、縮短公屋輪候時間,都是特區政府由上任至今工作清單上排在首 位的事項,但目前公屋輪候冊的個案已增至二十二萬宗,以現時的決策速度處理,何 時才可追得上人口增長?
2013 年 5 月 27 日刊登於信報財經新聞 A 版 2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