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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新世代系列二之一 — 網上電視來勢洶洶 港視進攻冇王管地帶 (信報 A23)

2014-10-16社會民生2014原站原文 ↗

作者:陳貝琼


 

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最近向傳媒披露,就算沒有免費電視牌照在手,一樣可以透過互 聯網免費播放電視節目,可以 OTT (Over-The-Top) 形式入屋,家庭觀眾就可以通過 外置小盒子收看;他已向廣告界派發廣告收費表,收費不下於無綫電視的水平,目標 是要吸納七十萬電視觀眾。媒體的解讀是「直接向無綫電視叫陣」,擺明要搶奪免費電 視台賴以為生的廣告資源。

去年底、今年初,王維基敗於免費電視牌照一役,又因流動電視制式不符合通訊事務 管理局規條而受挫,現在再次變陣,以 OTT 形式廣播,吸引電視觀眾的同時,拓展電 子貿易。

王維基對傳媒說,雖有在互聯網播放節目「冇王管」,但他會遵守《淫穢及不雅條例》, 亦不會播放香煙和不良醫藥廣告。

 

OTT 廣播無例監管

事實上,OTT 模式的視像廣播可說是無牌廣播,因為它毋須廣播牌照,至於《廣播條 例》 (Broadcasting Ordinance) 管不著它,它完全毋須遵從《電視廣播條例》有關的內 容守則,也可以不受限制地播放廣告。以 OTT 模式播送節目,就像其他網上的視像新 聞、YouTube 等一樣,通過寬頻網絡傳送,只受《電訊條例》(Telecommunications Ordinance)規管,該條例規管網絡載體,不理會其「載」些什麼內容。

免費電視台如無綫電視、亞洲電視,以及獲政府同意發牌卻又遲遲未有啓播的奇妙電 視和香港電視娛樂,均須同時受《電訊條例》及《廣播條例》規管,除了提供娛樂和 資訊之外,也有一定的社會責任,包括每條頻道每小時要為政府提供一分鐘的廣播時 間,播出政府的廣告和公告;節目內容也須遵從通訊局制訂的守則,在資訊的準確性、 節目的道德觀念和製作水平等方面受嚴格監管。通訊局每月均花上大量時間處理有關 節目內容的投訴,再根據守則條文作出裁決。我們時有聽聞通訊局對電視台強烈勸諭、 警告、譴責,甚至罰款的新聞。

相對而言,王維基或任何網絡電視營運者,均可透過市場的現成網絡,播出任何不受 本地《廣播條例》管制的視像節目,廣大市民只要在電視機加添一個小盒子即可以收 看,那些不受管制的內容,可隨時隨地送到家中的小孩眼前。

科技發展神速,相信不久的將來,所有電視機都具備內置小盒子功能,方便收看互聯 網訊息。內地的樂視(LeTV)已於數月前宣布,短期內在香港推出內置小盒子功能的電視 機,屆時,香港人隨時可以在電視機前看到不受香港《廣播條例》規管的節目,市民 如有不滿,向通訊局投訴,通訊局也無法可依。

新媒體發展趨勢無可阻擋,根據英國通訊監管局總監 Ed Richards 去年 10 月以 《匯流 世界中的廣播政策》為題發表演說,指出民眾接收新聞的模式已改變,不少人先在社 交網站知悉外面發生什麼事,然後再看網上媒體,之後才是傳統媒體。

這種改變,沒有誰人比我們在過去兩星期追看「佔中」事件有更深刻的體會。「佔中者」、 「反佔中者」、旁觀者、參與者……大家不停在社交網絡上載或下載最新動態,互相分享。

然而,互聯網上的資訊不盡真確,捕捉到的片段很多都是片面而非全面,而且輾轉相 傳,很難追查其源頭;偏偏大家都很容易受這些片段影響,甚至先入為主地相信網上 消息,當發現電視台報道的內容與網上消息不盡相同時,却去通信局投訴電視台。

 

落實一站式匯流規管

這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現象。持牌電視台必須根據發牌條款營運,新聞報道必須凖確、 持平和公正,否則將會面對通訊局處分。網上新聞及資訊,誰人去保證是否凖確、持 平及公正呢?沒有。

Ed Richards 也指出,以前只有幾家廣播公司,它們規模大,通過自己的播送系統發射, 有限的頻道和廣播時間,易於規管,它們也願意配合,但現在的節目提供者數目大增, 有些公司是小規模,甚至有些運作很短時間,它們從來沒有或只有很少受監管的經驗, 要求他們承擔社會責任的可能性不大。

事實上,大量的節目通過第三者提供的眾多寬頻網絡播送,要監管也不容易。在來自 寬頻網絡、不受廣播條例監管的節目內容當中,不難發現一些色情和暴力的畫面,以 及激發仇恨的語言,刺激觀眾收看,爭奪觀眾市場;而無限制的廣告時間也有利佔據 電視廣告的資源。在不平等的競爭環境下,持牌電視台的生存空間將不斷受到擠壓。 經濟的理論是劣幣驅逐良幣,在電視市場也是一樣。

香港特區政府也不是沒有遠見。早於 2006 年已經提出把廣播事務管理局及電訊管理局 合併,目的就是期望可以一站式解決匯流環境下的規管事宜。可是,2012 年成功合併 兩局,成立通訊管理局之後,法例上卻沒有跟上,以致通訊局現在仍然是根據《電訊 條例》規管電訊商、用《廣播條例》規管廣播機構,不見得有什麼匯流管理的措施。

Ed Richards 也有提到,目前觀眾可從不同渠道收看內容,便會對規管產生不同期望: 從傳統電視機收看節目,保護觀眾的水平應該較高;從其他接收器透過互聯網收看的 內容,監管的水平可以較低。不過,這只是暫時性的,長遠而言,觀眾於未來會愈來 愈習慣透過互聯網、以不同的接收器接收影音內容,而這些內容也會跟現時的電視節 目相似。觀眾對內容規管的期望,將不會像目前這樣有分別。

終有一天,現時的監管模式並不管用,須有顯著改變,否則監管落後於形勢,必須承 擔社會責任的持牌營運者遲早會敵不過「冇王管」 的網上電視。也許這一天已經來臨了。

 

 

2014 年 10 月 16 日刊登於信報 A 版 2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