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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電視無監管 持牌電視難競爭 (大公報 A15)

2014-11-05社會民生2014原站原文 ↗

作者:陳貝琼

 

 

科技一日千里,網上資訊有如山洪暴發,排山倒海傾倒出來。以往,我們找資料可能要去圖書館,要知道世界正在發生什麼事,就看電視台新聞頻道;今天,登上互聯網,就什麼都有了。

然而,互聯網可以說是一個無人管治的世界。網上侵佔版權的問題已經令人頭痛,網上的內容更沒有人能保證其真確性。

英國的通訊監管局總監 Ed Richards 去年十月以 「匯流世界中的廣播政策」為題發表演說, 指出民眾接收新聞的模式已改變,不少人先在社交網站知悉外面發生什麼事,然後再看網 上媒體,之後才是傳統媒體。

 

社交媒體內容不盡真確

過去一個月我們在社交媒體追看「佔中」事件,有很深刻的體驗。「佔中者」、「反佔中者」、 旁觀者、參與者,大家不停在社交網絡上載或下載最新動態,互相分享。但是,眾所周知, 社交網上的資訊不盡真確,所捕捉的片段很多都是片面而非全面,而且輾轉相傳,很難追 查其源頭。然而,大家都很容易受這些片段影響,甚至先入為主地相信這些網上消息。當 發現傳統電視台報道的內容與網上消息不盡相同的時候,卻去通訊局投訴電視台。

這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現象。本地持牌電視台必須根據發牌條款營運,新聞報道必須凖確、 持平及公正,否則會面對通訊管理局的處分。但是,網上的資訊,特別是社交網上的內容, 有誰去保證是否準確、其新聞事件的記錄是否持平及公正呢?答案是沒有。

資訊發達令新媒體發展銳不可當。然而,全世界都未能發展完善的體制作有效監管。去年 敗於免費電視牌照申請一役的香港電視網絡主席王維基,最近向傳媒披露,就算沒有免費 電視牌照在手,他一樣可以透過互聯網免費播放電視節目,以 OTT (Over-The-Top) 的 形式進入家庭,家中觀眾就可以通過外置小盒子來收看。

王維基對傳媒說,互聯網上播放節目「無王管」,但他本人會遵守「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 亦不會播放香煙和不良醫藥廣告。我們相信王維基說得出、做得到,但是他已經清楚道出 現時廣播條例無法監管網上電視。

 

網上電視節目無法監管

事實上,OTT 模式的電視廣播,可以說是無牌廣播,因為它根本不需要廣播牌照,「廣播 條例」 管不著它。它完全不需遵從電視廣播條例有關內容的守則,也可以不受限制地播放 廣告。以 OTT 模式播送節目,就像其他網上的視像新聞、YouTube 等一樣,通過寬頻網絡 傳送,只受「電訊條例」規管,該條例規管網絡載體,不理會其「載」些什麼內容。

而本地的持牌電視台,包括免費的及收費的,都必須同時受「電訊條例」及「廣播條例」規管,除了提供娛樂和資訊之外,也有一定的社會責任,節目內容必須遵從通訊局制定的守則,在資訊的準確性、節目的道德觀念和製作水準等方面受到嚴格監管。

相對而言,任何網絡電視營運者,都可以透過市場上現成的網絡,播出任何不受本地廣播條例管制的視像節目,廣大市民只要在電視機加添一個小盒子即可以收看。那些不受管制的內容,就隨時隨地送到家中小孩眼前。

科技發展神速,相信不久之將來,所有電視機都具備內置小盒子功能,方便收取互聯網的 訊息。內地的樂視(LeTV)已於數月前宣布,短期內在香港推出內置小盒子功能的電視機。 屆時,香港的電視觀眾隨時可以在電視機看到不受香港廣播條例規管的節目,市民如有不 滿,向通訊局投訴,通訊局也無法可依。

 

放寬規管容許良性競爭

事實上,大量的節目通過第三者提供的眾多寬頻網絡播送,要監管也並不容易。不過,網 上資訊無論如何多姿多彩,始終不會、也不應取代受規管的持牌電視台的社會角色。愈多資訊不受 限制,我們愈需要可信賴的資訊來源。持牌電視台因受嚴格的發牌條件規限,報道失實隨時會受監 管當局處分,所以它們有極大的動力,務求新聞持平及準確、娛樂節目符合社會大多數人認同的文 化特質和道德標準。

在科技突飛猛進的客觀環境下,電視行業以及相關的監管機構都必須與時俱進,盡量吸納新科技的同時,也必須檢視如何可以在現行法例之下維持健康的營運條件。互聯網發展神速,造成了網上電視無法例管制、而持牌電視台則受嚴厲監管的局面,以致持牌電視台既要面對嚴重的網上侵權,又要避免因為恪守規矩而在競爭中被邊緣化,到頭來營運空間愈來愈狹窄,水準也必然隨之下降,損失的是社會大眾。

政府應該檢視電視台的守則,考慮將部份條款放寬,讓電視台在營運方面有較大的空間去應付科技帶來的挑戰,讓承擔社會責任的持牌電視台能與網上電視在較平等的營商環境下良性競爭。

 

 

2014 年 11 月 5 日刊登於大公報 A 版 15頁